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申报、领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2、《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采取实名制领取方式,登记表格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报,不得空项;
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般情况下每年只为下属单位发放一次登记证书,请各单位通知到位不得漏报,对漏报者只能等到第二年申报;
4、各单位请于2018年6月14日前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秦春莲
联系电话:58683613
人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