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3 点击数:

校直各单位:

为确保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提高新进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根据湖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04号)和《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上岗培训管理规定(试行)》(校办字〔2013〕3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每位新进教职员工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做好有效的职业规划,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从教适应能力,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训项目、对象、内容、时间和地点

1.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

培训对象:学校推荐7位新入职专任教师

时间和地点: 9月,长沙。

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培训内容:《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时间和地点: 9月至11月,详见附件。

3.校史校情校规专题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培训内容:学校章程、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学校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制度、教学基本技能、实践教学观摩等。

时间和地点: 9月,详见附件。

三、学员报名及培训费用

1.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选派人员由学校推荐报名。集中培训阶段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返岗教研阶段费用由学校负担。

2.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学校不收取培训费。代收代缴教材费及考务费:考务费为200元,教材费为234元/套,考试大纲30元/本。补考人员需交培训考务费80元/门。请各位参加全省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教师于9月11日到财务处缴考务费及补考培训费,到人事处师资科确认报名并缴教材及大纲费。

(2018年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网上报名流程http://szpx.hunnu.edu.cn/news/html/2018-8-24/20188242308441.htm )

3. 校史校情校规专题培训项目不收取培训费,2017年9月后报到上岗且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必须参加。

四、培训管理

1、各校直单位要为学员培训创造条件,并对学员的学习进行检查和督促。尤其要保证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参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学员,需修满培训学时、完成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效力相同,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和校史校情校规专题培训项目由班主任跟班管理。按照教育厅高师培训中心的要求,参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勤、考试制度。考试时间拟于11月上旬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人事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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